2019/1/25
择校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后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覆盖广大的城市、乡村,牵涉到千家万户,所谓择校实际上也就是一种教育选择性行为,是择校收费的目的,择校收费是一种经济行为,是择校的一种手段,择校与择校收费两者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择校本身并没有违背教育公平,择校收费这种经济手段带给家长和学生的影响有待斟酌。
择校本来是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场所的一种行为,属于个人选择性问题的行为,但由于我们长期是按计划指导行事,就连教育也不例外,从中小学起步读书,读什么样的书,在什么学校读都是由指令,学生以及家长无选择权利,以至上大学读什么专业也不能按个人兴趣、爱好、特长去发展,也要受指令,让学什么专业就得学什么专业,一切服从计划,否则就会受到政策的抵制和舆论的批评,似乎择校是种“背经离道”之举,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原来择校与教育机会、教育公平有着密切联系,如果仅像择居所、择工作单位一样简单,恐怕就不会引来如此麻烦。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则上一律就近入学,此举为了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以教育的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尽管人们很大程度上排斥择校,但现实生活中却又存在某些家长放弃免费就近到指定学校就读的优惠政策,而主动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心目中理想的其他学校就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择校”,对于这两种相应的做法,我们不能仅看表象,而要追溯根源看其本质,认真而理性的分析比较并真正明确其实行之目的,才能理性对待“择校”,并解决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
谈择校尤其教育体制改革后至今愈演愈烈,有下列几个方面的重要原因:
1、择校为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就学机会,由于我们现代化程度的逐年提高,经济建设尤其是城市经济建设的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同时随着生活的富裕,我国居民城镇化现象越来越快,基于上述原因,城镇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他们的子女入学也就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原有的靠划片入学已越来越难以适应他们对文化的需求,为了让孩子能有机会教育而且尽可能接受到的较好教育,择校自然而然就成了他们追求和争取平等教育权利的选择方式。
2、导致择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学校之间存在差距,由于历史的、现实的、主观的、客观的各种因素,学校间是有差距的,正因为有这种差距的存在,导致了人们择校行为产生。校际之间差别基本有二类:重点中小学校与普通中小学校,特色中小学校与普通中小学校。
重点中小学与普通中小学之间的差距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当时国家为了多出、快出人才,从物质条件到师资等诸多方面重点培养一些中小学,通过多年的努力,使得这些学校有了充足的营养成长,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发展成有着深厚文化底蕴和文化积淀的“窗口学校”,无论软、硬件都是其他学校望尘莫及的,从而吸引许多师源和生源,这种“马太效应”一经产生使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特色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差距是近几年来逐渐产生的,由于穷国办大教育,国家财政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加上教育逐步走上产业化,国家开始放松办学权,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兴起,但还是通过了立法的形式把民办学校的地位给明确下来,通过一系列鼓励以及相关优惠政策,使民办学校能根据自身的特点,办出富有自己特色的学校,改变了千校一面的僵化的、呆板的局面,于是产生了一批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的特色民办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同样出拉开了距离。
3、择校行为也是作为家长和学生对教育的需求而产生。
现在家庭独生子女现象越来越普遍,而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家长都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而且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地更新,“共贫穷”也已不是人们的选择,由于重点中学和特色学校还远未达到满足人们需求的地步,因此,择校现象将会很长一段时间存在下去,要想解决,既要靠物质条件的大丰富,还要靠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共同提高。
(原载《皖江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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